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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1 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石油总公司员工违纪处理规定》,海油总风险办〔2011〕595 号,2011年8月26日,石油总公司。

4 释义

4.1 集团公司

指集团有限公司。

4.2 所属单位

指集团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

【文章共3425字,范文学习借鉴,请勿直接抄袭】



8.9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需追究纪律责任,本办法第9章至第15章中没有规定的,比照第9章至第15章中类似条款进行处理,并报集团公司纪检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征求意见。

8.10 违纪处理决定做出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员工所在单位及本人宣布,并将处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理者档案。对受到降职(级)以上处分的员工,相关单位、部门应在处分决定做出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对违法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收缴或责令退赔;对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按规定予以纠正。

8.11 不按规定落实处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按本办法第14.1条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直接领导责任者的责任。

8.12 本办法中所称“以上”,包括本级、本数;“以下”不包括本级、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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