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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1、接待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间内须服饰整洁、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前来接受教育、管理和办理有关党员服务可反映问题的同志提供宽松、愉悦的环境;认真来电、来访者的登记工作,详细登记来访的目的、所需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受理后,由中心能够办理的事顶应及时办理,对于一些需要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可上级部门办理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

一般情况下,落实情况反馈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经领导批准,并通知办事人员因何原因延长了办事时间。但最长办理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对于办理事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就在受理时,一次性告知。不应出现由于服务中心未能事先告知情况,造成前来办事的党员多次来中心办事的现象。

【文章共863字,范文学习借鉴,请勿直接抄袭】



园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应当做到党员新进园区必访、党员遇困难必访、党员年终必访。要让园区的每一个党员都深切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5、登记归档制

对前来中心参加教育活动和过组织生活,以及反映和办理有关事宜的党员,中心人员应对相关情况及时登记,并集中建档,对于新转入园区的流动党员,就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并将其组织关系及人员及时地编入基本党支部,对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积极分子,应帮助其落实接受入党教育和培养的基层党支部,。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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