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组织部为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组织部门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某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某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体审批手续;负责某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三)负责某委企业工委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
【文章共1062字,范文学习借鉴,请勿直接抄袭】
三、违诺责任
凡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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