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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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3号文件精神及×党委通知要求,公司党总支逐条对照《(名称替换)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关条款,对各项重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开展情况在×党委下发自查整改通知后,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抓好问题整改。
具体自查结果对照如下:(一)国有企业党组织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应设尽设公司共有党员多少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总支。
党总支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5人组成。
党总支下设多少个党支部,分别为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和退休职工党支部。
其中第一支部配备5名委员,主要涵盖在×办公党员;第二支部配备5名委员,主要涵盖在×办公党员。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部,及时设置临时党支部。
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不同党支部,既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做到党支部应设尽设,同时也达到了更好管理、教育、监督和服务党员的目的。
(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任职条件是否落实根据《(名称替换)章程》《(名称替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我们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党总支及支部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均为本单位党龄在二年以上的(名称替换)正式党员。
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委员均符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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