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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演讲

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活动演讲稿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同学们:下午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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