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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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月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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