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工作心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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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5月29日,(名称)政治局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名字和职务)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民法典的地位和意义,也对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和研究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
无法则无安,这部关系每个人一生的“百科全书”已经开启“阅读模式”,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占领法治制高点,在党的领导下,立体布局全面落实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横向拓展民法典的有效实践。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关键是有效。
(名字和职务)在(名称)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强调,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强化立法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以民法典为准绳,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相关规定,应该及时清理、修改或者废止。
同时制定民法典相关法律解释,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确保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典的(名称替换)性和适应性。
在具体实施进程中,行政、司法机关要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民法典实施效果作为检验行政权力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 高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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