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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心得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    】【以稿换稿】 

近日,(名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12月3日新华网)近年来,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时有发生,这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
       前不久,媒体曾经报道称,在安徽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在该县高速公路入口通往县城的连接线上,建设了长达8公里的景观大道。
       道路中间和两侧共有3排路灯,每盏路灯间距30米。
       路灯采取唐代宫灯样式,每盏路灯又附设十多个球形灯泡,近千盏路灯看上去富丽堂皇、气派十足。
       当地群众反映,由于路灯用电量大,电网难以承受,晚上农村经常停电。
       据介绍,这些路灯一年电费要“烧”掉约300万元。
       近年来,“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的非此一家,在各地都时有所闻。
       比如西部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榆中县。
       投资6200万元,在间距不到500米的两个入城口处,建设了两座高达28米、宽达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一座大型雕塑以及两个远离居住区的景观广场,投入资金6200万元,平均造价达3425元/平方米……作为贫困县,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很多,却拿全县财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去“造门”“造景”,群众有怨言那是顺理成章的事。
       “景观亮化工程”本身无可厚非,但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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