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宣传科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根据市委法治办《关于开展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承办单位: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宣传科二、活动参加单位:办公室、法规宣传科、特设科、监督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质量科、认证科技科、稽查支队、多少分局、多少分局、纤检局。
三、活动时间:xx年12月4日10:00-12:00四、活动形式和地点:1、参加由市委法治办主办,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的第3分队活动。
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
2、制定宣传标语,在市局大楼电子屏滚动播出。
标语内容为:学习贯彻(单字替换)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单字替换)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3、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制作法治宣传栏,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单字替换)章和(单字替换)内法规学习。
五、宣传重点:(单字替换)的十九大精神,(据实替换),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法律法规,(单字替换)章和(单字替换)内法规。
六、活动准备:法规宣传科牵头组织协调,稽查支队、纤检局各派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市委法治办主办,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的第3分队活动,办公室制作宣传栏和负责电子屏宣传,各科室提供宣传板报及与本部门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赫山分局、资阳分局分别参加本行政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工作。
七、活动要求:本次活动是市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年初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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