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根据《(名称替换)章程》和《(名称替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办法。
一、某某第四届委员会和某某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分两次进行,即在预备会议上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然后在正式会议上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差额预选工作在大会主席团主持下进行。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各代表团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进行差额选举。
三、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进行差额选举的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4.宣布“两委”委员候选人名额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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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选举工作要充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保障选举和被选举人的正当权利,凡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在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利行为的,一经发现,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本选举办法由(名称替换)某某第四次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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