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卷烟经营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充分调动卷烟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确保卷烟销量(名称替换)、结构提升、效益增加、品牌培育、网络建设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激发工作潜能,全面完成 2006年卷烟经营各项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卷烟销量目标:月销量、季销量、半年销量和全年销量。
(二)结构目标: 1、一二类烟目标; 2、三类烟目标。
(三)盈利目标: 1、单箱收入; 2、单箱毛利; 3、毛利率。
(四)重点牌号培育工作目标。
(五)网建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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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现目标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十一)分公司卷烟经理部每季度将组织人员对卷烟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季度奖惩通报。
(十二)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订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实施细则,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卷烟经营各部门各岗位各线路人员,突出重点岗位和重点目标,用于本单位卷烟经营目标的考核奖惩。
(十三)本办法经某局(分公司)局长经理及薪酬委员会研究通过,自 2006年 1月 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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