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分公司卷烟货源分配实施办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适应卷烟销售网络规范运行程序,加强卷烟经营运行工作的导向性调控,增强卷烟货源分配的透明度,实现卷烟货源的合理优化配置,保证货源分配的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发挥货源分配对计划进度、经营目标和某场(名称替换)的调控和保障作用,经分公司研究决定,对货源分配及相关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计划制订
月初分公司卷烟经理部根据卷烟合同计划和各某地区公司(营销部)的经营情况,制订当月的购进计划、货源分配预安排计划、销售计划,并将计划下发至客户服务中心、电访中心及各某地区卷烟营销部。
二、货源分配原则
以当期库存货源为依据,进行货源分配,以促进目标单位完成年度或阶段性经营目标任务为前提,针对不同的卷烟,遵循以下不同的分配原则:
1、 正常销售品牌不分配、不控制;
【文章共1517字,范文学习借鉴,请勿直接抄袭】
4 、各单位电访员应落实货源分配意图,加强与对应线路客户经理的信息沟通,把货源分配好,调整好,对所辖线路的经营目标任务与客户经理共同负责。
5 、对周期性分配的重点培育品牌和滞销烟完成较差的单位,将按比例扣减下一周期的畅销烟分配数量。对完成较好的单位,将按比例奖励下一周期的畅销烟的分配数量。(具体比例视情况而定)
6 、分公司卷烟经理部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某地区公司(营销部)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客户关系管理、货源公开分配制度、四员联动及电访订单采集等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对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在全区通报。
- 上一篇: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卷烟经营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 下一篇: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