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民生项目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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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和医疗报销待遇。
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某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多少元/人,其中:个人缴费多少元/人,财政补助多少元/人(比上年提高多少元)。
逐年扩大了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如新特药)报销范围,增加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开展了门诊统筹直报和异地就医直报工作。
二、积极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政策情况。
自某年组建医疗保障局以来,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的基本医疗有保障,保障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待遇,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贫困人口获得更多的实惠和幸福感。
我局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开展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扶贫和医疗救助工作。
1.精准对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每年初由县扶贫办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由财政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对动态调整新增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提交名单,医保局对调整的贫困人口即时认定、即时标识,同时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资助参加 ……
【文章共1889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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