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公司“首问负责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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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按照公司安排认真学习了《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及《工作人员服务用语规范》相关制度,感受很深,作为公司一线的门店管理人员,门店是公司的形象窗口,深感自身责任重大。
服务质量是一个企业的生命,那么服务水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切实的以顾客满意为目的,转变思维观念,振奋精神,做好实际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对《首问》的学习,已经对其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在就谈谈我的感想。
首问负责人是指在服务工作中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的工作包括:面对面回答询问、回答电话咨询、受理来信来访。
总体要求:不管在任何场所,不管遇到任何形式的提问,无论其事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应耐心解答,或将其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指点到相关地点。
具体要求: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立即给予答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而当事人不能答复的,需即请示本部门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不属于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委,要积极将提问者指引到相关部门,直到有人接待对于来信来访或其他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一定要记录首次接待时间,并按有关规定按时答复。
对于门店来说首问制更是重要,如今,一些药店的服务是越来越“热情”了,以致很多消费者购药时都遭遇过“围攻式服务”。
这种过分的热情有时难免会侵害顾客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很多顾客就曾表示,在遭遇“围攻式服务”时首先想到的是“离开”或“拒绝继续接受服务”。
无疑,长此以往必然会损害药店的利益和形象。
“过分热情”多是因为药店把店员的收入与销售业绩直接挂钩,以致店员只顾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了药店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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