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廉洁过春节心得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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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临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又将面临所谓的“人情世故”、“礼尚往来”之事,礼金、红包、购物卡,等等,都是摆在党员干部出的一道道“选择题”。
这也是年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又一次现实的“德廉考试”。
廉不廉,看过年。
每当重大节假日,(名称)纪委都会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看似“老生常谈”,实则“警钟”常敲、“警报”常鸣,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反腐败斗争没有“完成时”,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也是重要节日,“还人情”、“表心意”、“联感情”成为习俗和常态。
但往往有“别有用心”之人趁节日之机,以“汇报工作”、给领导“拜年”等理由为借口,行“送礼”之实。
面对这样的廉政“考试”,很多干部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知故错,结果没能过好“廉关”,“廉洁考试”不合格,甚至出“大错”。
因节假日收受礼品礼金而被查处的的案例全国各地每年都有发生。
我们说,“有来无往非礼也”。
但是“来往”差距过大,甚至只“来”不“往”就是大错特错了。
(名字和职务)曾告诫党员干部:“人情之中有原则,交往当中有政治”。
“礼尚往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对党员干部而言,要正确看待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人情味要有,但必须恪守党纪国法的底线,不可越纪。
《条 例》明确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可见,“来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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