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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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名称)狠抓主体责任落实。
宁夏认真贯彻(名称)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
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
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
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
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
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
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 ……
【文章共2003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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