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信访局 来源: 观山湖区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区群 众 工 作局(单字替换)组在区委、区政府和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对履行(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高度重视,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群 众 工 作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根据《中共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委办字〔2016〕30号)精神,现将我局落实(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今年以来,我局明确和细化了局(单字替换)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把(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融入群 众 工 作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落实(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
我局始终坚持(单字替换)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责任主体到位。
一是局(单字替换)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何静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龙忠明和副局长张昌志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组长不定期听取副组长(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明确专职纪检人员。
按照区纪委统一安排,明确龙忠明同志为我局纪检组长,专职负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单字替换)组加强(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全局认真落实预防腐败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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