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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倡导农村婚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意见

收藏】  作者: 纪轩琰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当前,农村婚丧嫁娶攀比之风愈演愈烈,特别是订婚巨额聘礼让困难家庭难以承受,已经影响到了农村家庭正常的生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如何减轻婚丧嫁娶费用负担,已经成为农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字名称替换)、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乡村文明行动和(单字替换)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制止农村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出现的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等大操大办不良现象,积极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切实减轻农民群众负担,加快农村群众致富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倡导婚庆喜事新办 (一)婚事新办 1、聘礼(彩礼)控制。
       提倡婚姻自由,任何家庭和个人都要遵守《婚姻法》,不得包办买卖婚姻,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订婚聘礼(彩礼)数额(含饰物、认亲等)控制在3万元以内或控制在当地人均年收入的三倍数额以内,不得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要求买轿车、楼房等,切实减轻婚嫁带来的债台高筑负担。
       2、程序控制。
       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得事前宴请村“两委”干部、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办事人员吃席饮酒,改以茶果招待议事。
       婚嫁当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缩短举行各种礼仪时间,提倡上午迎娶,午时典礼、就餐。
       3、席面控制。
       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原则上半桌客人不开席,当前每桌菜品、饮料、烟酒(烟10元左右、酒20元左右)总价控制在500元以内(含加工费),菜品要荤少素多,合理搭配。
       提倡推行自助餐。
       婚礼前一天,事主不安排早饭,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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