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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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名称替换)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
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包保)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单字替换)委政府和同级(单字替换)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 ……
【文章共2094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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