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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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某次大会精神,坚持不懈用创 新 思 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2022〕×号)要求,现就集团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某次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创 新 思 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某次大会精神,深刻领悟“两 个 确 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 个 意 识”、坚定“四个白信”、做到“两 个 维 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某次大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某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某次大会精神。
各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某次大会报告和党章,学习(名字和职务)在党的×届×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某次大会精神。
注重运用《某次大会报告学习辅导百问》《某次大会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某次大会报告和党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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