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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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14]31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
[2014]162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查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天人社发[2014]34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工作,通过近阶段的清理整顿,基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专项清理整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清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整治处理阶段,纳入这次全面清理整治的一类行政事业单位共多少个,财政供养人员多少人。在职干部职工多少人(其中公务员多少人,参照管理人员多少人,事业管理人员多少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况汇报多少人,机关工人多少人,事业工人多少人),离退休人员多少人(其中(单字替换)政机关多少人,参照管理单位多少人,事业单位多少人),遗属抚养人员619人。
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能够按照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建章立制,确实加强规范治理,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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