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端午节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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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两字名称替换)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定位,落实管(单字替换)治(单字替换)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
全县各级(单字替换)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积量变为质变,以全(单字替换)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严格落实(两字名称替换)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各级(单字替换)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头严守纪律规矩。
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全县公开通报的违反(两字名称替换)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单字替换)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引领带动广大(单字替换)员干部远离“节日病”,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全县各级(单字替换)组织和广大(单字替换)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两字名称替换)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法红线。
严禁借礼尚往来之名搞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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