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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人年满60周岁纳入特困供养专题研判会议记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会议主题:某人年满60周岁纳入特困供养专题研判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2024年某月某日上午10;00——11:30。
       会议地点:某村会议室。
       会议主持:某。
       出席人员。
       村支书、主任:某。
       驻村第一书记:某。
       村委成员:某。
       村民代表:某 某 某 某。
       会议内容。
       村支书、主任(主持会议):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对某两位年满60周岁的老人纳入特困供养进行专题研判。
       一、主持人组织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什么是特困供养的政策。
       我先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特困供养的政策。
       特困供养是指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的供养制度。
       特困供养主要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方面的保障。
       认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无劳动能力:通常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等。
       二是无生活来源: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
       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二、请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下他们的具体情况。
       工作人员:金某,现年60岁,无儿无女,体弱多病,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需定期服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较为困难。
       罗某,60岁,丧偶,独自居住,有一成年女儿,远嫁,但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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