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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2021年关于耕地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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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完成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结合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多少人民政府审定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财农〔2016〕94号)执行,多少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
       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一)责任主体。
       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群众工作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
       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审批;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财政局提供审核后的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等工作;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群众工作受理、总结等工作;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
       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批;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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