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支部工作暂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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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单字替换)组织和(单字替换)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单字替换)旗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高高飘扬。
根据《(单字替换)章》和《(名称替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现制定以下临时(单字替换)支部工作暂行规范。
一、临时(单字替换)支部的成立1.成立的范围。
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发热人员留观点;乡镇、街道、社区各网格;有多单位(单字替换)员干部协同作战的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机构;其他疫情防控一线机构。
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内设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单字替换)小组。
2.成立的条件。
疫情防控一线机构中凡有正式(单字替换)员3人以上,都应当成立临时(单字替换)支部。
临时(单字替换)支部(单字替换)员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单字替换)员超过50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临时(单字替换)总支或临时(单字替换)委)。
正式(单字替换)员不足3人的机构,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单字替换)支部。
临时(单字替换)支部(单字替换)员组织关系不进行转接。
3.成立的步骤。
由拟成立临时(单字替换)支部的单位(机构)向其上一级(单字替换)组织提出申请,上一级(单字替换)组织研究后进行批复;凡有正式(单字替换)员3人以上,且由各部门单位协同作战的(上级(单字替换)组织隶属关于不明确的),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单字替换)(工)委直接研究决定成立临时(单字替换)支部。
4.临时(单字替换)支部委员会组成。
临时(单字替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单字替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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