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男,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在某县段村乡工作,2005年9月任某县司法局段村司法所所长。
他扎根山区,任劳任怨,把青春和热血都贡献给他第二故乡——偏远山区段村乡。
他连续多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多年来,司法所只有他一人,大小事情他一个人扛,但他没有退缩、没有埋怨。
早年间,没有交通工具,他就步行下乡,早上天刚亮出发,回来时已是满天星辉。
山路崎岖,多少次跌伤没有扑灭他下村驻户的热情,他踏遍了段村乡的每个角落,熟悉每一户村民的家庭情况。
一件件重复做的“小事情”,让群众深深记住了他。
他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政策和法律普及到段村乡山区的家家户户。
偏远乡村,群众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矛盾容易激化。
某年秋,段村乡柏隆村的鲍某在某耐火材料厂务工,搬运材料时突发疾病死亡。
鲍某的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与厂方多次发生争执,还组织30余人到县政府上访。
×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把当事人叫到一旁劝解,×曾在柏隆村驻村两年,许多村民与他有交情。
他们见×如此焦急,话又讲得在理,确实在为他们着想,便渐渐平静下来。
×趁热打铁,和村干部一道,经过两天两夜的调解,终于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化解了矛盾。
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
把群众利益挂心上、把法律规 矩挺在前,永远是他的处事标准,他也成了群众信任的“调解员”。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立足岗位职能,始终抓住普法教育不放松,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
“四五”普法以来,他累计举办各类学习班80余次 ……
【文章共904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 上一篇: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先进事迹
- 下一篇:“优秀检察官”个人先进事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