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检察官”个人先进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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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工作室”负责人,先后被授予“文明使者志愿服务之星”“某市优秀女检察官”“巾帼岗位标兵”等称号。
某年,她荣获“某市优秀(单字替换)员”等4项市级荣誉称号,被评为“×好人榜”上榜人物。
2022年,她获得×省“优秀检察官”和“×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两项省级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某年年底,×受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侦查机关认定4名未成年人抢劫作案4次。
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抢劫3次就应当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经认真审查、反复研判,×最终依法将案件定性为寻衅滋事,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3名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免受刑事追究。
×又联合心理咨询师、社区矫正人员、侦查人员,为3人及家长召开临界预防座谈会,从不同角度对3人违法原因进行分析,给出具体的建议和忠告。
从检以来,×办理的461件案件没有一例无罪判决,也没有发生过任何负面舆情。
某年4月以来,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相对不起诉5人,追捕漏犯两人,追诉漏犯1人,成功抗诉两案3人,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部门17次。
某年7月,×撰写《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反映与分析》报告,引起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助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新局面。
某年8月,某县检察院会同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等13家单位,召开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推进会,在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开展防范性侵未成年人工作。
该院还推动某县检察院与县教体局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全县各学校,推动防范性侵未成年人工作。
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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