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八五”普法规划的创新
【收藏】 作者: 钟懿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2020年是全国实施“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年,又是新一轮普法规划研究制定之年。
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思想基础工作,为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当前,“八五”普法即将启动,在依法治国总体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各界的期望值越来越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拓展的空间和舞台越来越大的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着工作理念、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工作形式及载体上的全面创新。
一、工作理念的创新经过35年的普法实践,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政府主导的、适应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旨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公益性社会事业”的功能定位已经明确,35年的普法也形成了“(单字替换)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司法行政部门规划指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面对如此之大的系统工程,如此之广的工作范围,司法行政部门长期以来处在多种矛盾之中。
为开创“八五”普法工作新局面,笔者认为,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机关,应转变传统观念,进一步确立四种工作新理念。
(一)进一步确立“大普及”的理念,组织调动四方面积极性加入普法的行列。
政府负有将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告之公众的责任,社会各界包括(单字替换)委宣传机关、新闻传播机构、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都负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
一是调动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在着重抓好部门法制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机构统一安排部署的法制宣传工作;二是调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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