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行政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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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行政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各县镇、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行政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行政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为充分发挥市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名称替换)。
第二条市行政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
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采取书面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
第三条会前学法。
每次市行政常务会议前学习与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四条集中学法。
市行政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有关法律法规(含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或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专题学法。
每年安排2次以上的市行政常务会议专题法律讲座,邀请知名法律专家、学者主讲。
第六条个人学法。
市领导干部在参加市行政常务会议集中学法的同时,还要结合分管工作职责和特点,自学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市行政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的重点:(一)(三字名字替换)法治思想;(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三)与政府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四)廉政建设、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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