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廉洁过节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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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名称替换)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就廉洁过节事宜提醒如下。
一、全县(单字替换)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规矩。
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等节礼及借节日之际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二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三是严禁以培训、考察、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五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六是严禁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七是严禁(单字替换)员干部饮酒、醉酒、隔夜酒驾驶机动车或无证驾驶机动车;八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九是严禁使用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十是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二、全县各级(单字替换)组织压实全面从严治(单字替换)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单字替换)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单字替换)主体责任,提前安排部署,强调纪律规定,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单字替换)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把廉洁过节要求传达到每名(单字替换)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早部署、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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