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开展“四有”好老师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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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 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按照市教育局部署,现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市级、区级“四有”好老师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四有”好老师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提 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 高广大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进一步提 高广大教师的育人本领,严谨治学,为人师表;进一步增强教育回归本真意识,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爱学生、爱岗位、爱事业。
在全市大力培养和塑造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好校(园)长,打造一支思想更纯洁、道德更高尚、业务更精良、党和人民更满意的教师、校(园)长队伍。
二、评选推荐范围全区中小学校、辖区所属省重点高中、民办中学、公办幼儿园。
三、荣誉层次及评选推荐要求市级、区级“四有”好老师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分为老师、校(园)长两个层面,每一个层面又分为两个层次。
即评选推荐“四有”好老师、“四有”好老师标兵;“四有”好校(园)长、“四有”好校(园)长标兵。
在评选推荐中,应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制度及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各单位的名额分配,除依据教师总体数量之外,重点向按时召开“四有”好老师启动大会、方案质量高、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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