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居住证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地提供的目标,根据《市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推进“电子居住证+互认转换”集成改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改革。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精准对接数字政府“×里都市”跑道,推广实施居住证互通互认业务的申领受理、审核审批、网上核发等一系列技术体系和业务体系,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改革,实现省域内城市间居住证互通互认制度更成熟、体系更完善、办理更快捷,促进常住人口待遇同等化,打造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
二、项目重点在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的基础上,借鉴×居住证互通互认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积极稳妥地推进《居住证》互通互认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一)居住证件互认。
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符合合法(名称替换)居住、就业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并在当地办理居住登记的,即可在市各区(县、市)范围内实现居住证互认转换,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二)居住登记时间互认。
凡是在省范围内居住登记,到现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后累计连续登记满六个月(除《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特别规定外),符合合法(名称替换)居住、就业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在市各区(县、市)范围内申请办理电子《居住证》,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 ……
【文章共2192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 上一篇:生猪调出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下一篇: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