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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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据实替换)为指导,全面贯彻(单字替换)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六字名字和职务替换)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为做好街道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一)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委、县政府的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我街道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
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二)工作要求1.实行统一管理。
由街道办公室负责和财政局、人社局对接,落实退休人员接收任务,确保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能接收到位。
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要扛起主体责任和接收责任,统一管理。
各包社区领导、干部要督促社区认真摸排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在本社区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信息,通过核实所接管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后,第一时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和数据库,完善各项管理信息。
通过发放联系卡和建立通信群等方式,畅通与企业退休人员沟通联络渠道。
户口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一致的,尽量将户籍迁入居住地。
县外户籍的退休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2.做好保障服务。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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