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审批制度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1)报某妇联领导审批的文件,按照文件的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2)各部室报领导审批的文件,除紧急、重大或需特殊保密的事项外,均应经办公室文书呈送领导审批。
(3)某妇联收到的文电,由办公室主任按照某妇联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呈主席阅示后送交副主席和有关部室阅处。
(4)以某妇联(单字替换)组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单字替换)组书记或(单字替换)组书记委托的(单字替换)组成员签发。
(5)某妇联会同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或会签发文,原则上对方是哪一级领导会签,某妇联也由哪一级领导会签。
(6)以某妇联名义报告某委、某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和意见时,某委、某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交办件的复印件应随某妇联(单字替换)组或某妇联文件一并报送,其原件由办公室留存备查。
(7)某妇联印鉴由办公室文书保管,经主席或主任签字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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