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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务局引黄涵闸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    】【以稿换稿】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长垣黄河河务局引黄涵闸远程监 控系统安全、高效、(名称替换)运行,根据《“数字黄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黄河下游引黄涵闸远程监 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长垣远程监 控系统运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长垣黄河引黄涵闸远程监 控系统的管理运行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系统管理职责第三条 系统管理分为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
       运行管理是指系统的日常应用管理;维护管理是指系统故障诊断与排除,软件升级、各类传感器校准和设备更新等。
       第四条 系统运行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长垣黄河河务局水政水资源科、供水处共同负责本级涵闸监 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第五条 系统设施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由监 控系统设施所在地的科室、涵闸负责。
       现地站系统有供水处管理,某地站由水政水资源科管理。
       第六条 系统维护管理由黄委信息中心统一安排调度,长垣黄河河务局根据黄委信息中心的总体部署进行系统的升级、软件维护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 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系统按现行的管理体制管理维护。
       第八条 系统管理经费由财务科统一管理使用。
       属于涵闸管理范围内的管理经费从水费成本中列支,其他部分由管理部门向局财务科申报专项,列入部门预算。
       第九条 系统管理人员应进行系统业务培训,积极参加黄委水调局组织,黄委信息中心承办的各种培训活动。
       第三章系统管理规定第十条 系统运行管理人员应持黄委信息中心统一发放的证书上岗。
       第十一条 水调部门必须在水量调度工作中应用远程监 控系统,并做好运行记录。
       系统建成至验收后的前两年,引水涵闸现地站要逐日做好运 ……

【文章共1446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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