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科技论文奖奖励办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了展示X台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的聪明才智,激励更多的人把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发挥科技论文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秘书工作”优秀科技论文奖是总台学术成果的最高荣誉奖之一,每年评选和颁发一次。
获奖者由总台颁发奖金,在总台刊物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秘书工作”内各有关单位从事广电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
第三条 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的论文应是在:评奖年度前一年内在总台(或总台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第四条 优秀科技论文按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广电技术管理等五个专业分类,设一、二、三等奖:一 等 奖 奖金3000元二 等 奖 奖金2000元三 等 奖 奖金1000元第五条 优秀科技论文获奖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1.在学术理论上有创见、观点鲜明、构思新颖。
2.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
3.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难点,有推广意义。
4.文章论点明确,论证科学,逻辑缜密,表述准确。
5.对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前瞻性指导意义。
第七条 申报程序申报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10月31日前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评审程序1.总台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技术管理部归口管理。
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台长、技术管理部主任和各专业评审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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