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规定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目的:统一公司财务报销标准,规范报销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本性支出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及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根据约定时间表支付投资款。
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按下述规定执行: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公司于每年5月末及11月末编制本年度下半年及下年度上半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会议审核批准,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各部门应及时将购置预算报告报财务部备案作为购建审核依据。
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有预算批文,凭固定资产登记卡,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则由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
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固定资产,凭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本公司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水电报装、办证及报建等支出。
1、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应实施预算管理,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部审核并签署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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