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合理计划运用资金,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经营性支出用款手续及要求.1.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本公司经营性费用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农民的征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拆迁补偿款、水电安装及办证等支出。
2.公司有关经营费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
各部室应于每月末25日前根据经营情况预算下月经营支出,编制下月经营计划表,报总经理会议审查批准后,交财务部计划安排资金。
3.各部室经办人于计划用款前10天填写《经营性支出审批表》(见附表),报部室领导、分管部室副总经理、分管账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将审批表及发票(需有经办人、部室领导、分管部室副总经理、分管账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名)交财务部计划付款。
若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计划外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含)的,申请用款部室将资料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超过30万元(含)的,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
4.凡签有经济合同或协议付款的,还需要将经济合同或协议正本或副本交一份到财务部以作付款依据。
二、固定资产购置与管理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公司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固定资产.。
2.凡公司及各部室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经办人于月末25日前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审批表》(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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