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行为规范细则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切实贯彻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生守则》和宁夏教教委颁发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素质要求》,加强思想教育,规范行为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细则。
〈一〉进校要求1、学生按作息时间到校上课,因事因病不能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到校前要刷牙、洗脸、梳头,衣冠整齐,佩带红领巾,背好书包。
3、学生进校时要精神饱满,不搭肩,不散步式游逛,遇见老师要主动停下打招呼:“老师早”或“老师好”;遇到客人,停下打招呼:“客人早(好)”。
4、经过升旗台恰遇升旗时,必须主动停下立正,向国旗敬礼,升旗结束方可行走。
5、要求学生自己步行上学。
6、进校后,不得再出校门,如确有需要,须得到值日老师允许。
〈二〉两操要求1、听到出操信号先在教室前排好队伍,然后合着进行曲两手摆动,有节奏地踏步走向做操地点。
任何人不得说话或扶肩搭背。
出操结束,按顺序随进行曲节奏退场。
2、做操时,队伍整齐,听口令按节奏做操,动作要正确有力。
周一集体晨会时,要严肃认真,升旗时行队礼,不得走动、说话或左顾右盼。
3、做眼保健操要按时,动作要认真、正确,值日师生和保健教师及课任教师要督促和纠正错误的姿势。
如遇停电或因故不放眼保健操广播,要喊口令组织全班做。
〈三〉课间要求1、课间要适当休息,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不进行剧烈的运动,不进行危险的活动。
2、午间到校后,在教室里看课外书报,或在室内外开展一些有益的文体活动等,不得到其他班级取闹。
〈四〉路队要求1、按作息时间放学,放学路队由体育教师及值日教师统一组织,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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