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中心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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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提 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党性修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根据《(名称替换)章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党委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上级党组织有统一要求的,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上级党组织未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的,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意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
第四条 中心党委成员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或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范围可适当扩大。
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五条 会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 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 会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实施方案。
围绕会议主题,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主题,填写《召开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登记表》,并提前15天报告委机关党委。
同时,通知与会人员,认真做好准备。
2.组织理论学习。
参会人员应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有关文件,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 高认识。
3.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过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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