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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制度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1、接待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间内须服饰整洁、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前来接受教育、管理和办理有关(单字替换)员服务可反映问题的同志提供宽松、愉悦的环境;认真来电、来访者的登记工作,详细登记来访的目的、所需的服务内容和要求。

受理后,由中心能够办理的事顶应及时办理,对于一些需要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可上级部门办理的应及时将相关资料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

一般情况下,落实情况反馈时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经领导批准,并通知办事人员因何原因延长了办事时间。但最长办理时限不超过一个月。

对于办理事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就在受理时,一次性告知。不应出现由于服务中心未能事先告知情况,造成前来办事的(单字替换)员多次来中心办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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