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工作干部包户责任制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秘书工作”某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和《“秘书工作”某殡葬管理规定》,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殡葬管理目标和任务,经镇(单字替换)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秘书工作”镇殡葬改革工作干部包户责任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干部包户的原则:
全镇以村委会为单位分为11个责任区47个责任小区,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任小区责任人,并直接包户,实行干部包户责任制。
1、镇长对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主管殡葬改革工作的副职领导负直接责任。镇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分包全镇11个责任区,负责协调、统筹各责任小区的工作,并向镇长负责。镇政府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直接包户,向责任区负责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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