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体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为进一步规范某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的决策行为,提高科学议事决策水平,根据《(名称替换)章程》和《(名称替换)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议事与决策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两字名称替换)、某某委和宜昌某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同级(单字替换)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意见。
(二)对经常委会审定的全某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以及全某财政收支预算年度安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作出决策或向某人大提出决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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