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若干规定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从政意识,特作如下规定:
1、领导干部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对拒不执行或明拖暗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围绕某委、某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确定1-2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报送某委政研室。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应的难点、热点问题。某、乡镇两级党政部门每周要确定一个主要领导信 访接待日。对因推诿扯皮造成问题久拖不决,引发矛盾升级的,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文章共1528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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