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村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第一条 为加快我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生态村的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的管理规定和办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村设立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简称管理队),负责本村的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 禁止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某政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划或张贴各类宣传品,不准乱搭建、乱摆设、乱挂广告,有碍村容,违反者除责令清除外,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条 禁止将建筑工地及其它作业场所产生的未处理的泥浆直接排入污水管,违者除责令改正外,并按镇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 禁止在辖区范围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和杂物,禁止从高处抛垃圾和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文章共995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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