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小 中 大】【以稿换稿】
为了密切d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 访渠道,及时协调处理信 访事项,保护信 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某地城某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信 访工作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参加接待群众来访的领导由担任领导职务的局领导轮流接待。
二、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和方式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周三,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指在约定的每周三以外的其他时间如果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 访问题,根据信 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直接出面接待信 访人。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地点建设局领导信 访接待室设在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四、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一)对局机关及其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二)检举、揭发建设局干部队伍的违法失职行为;(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四)其它信 访事项。
五、接待群众来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 访件领导包案制;(二)严格遵守国家《信 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 访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四)对已经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 访事项,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信 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 访事项,应当及时向信 访人告知;(五)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 访事项的,要求信 访人推选不得超过5人的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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