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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    】【以稿换稿】 

一、考核对象:乡(镇)党委。
       二、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电化教育、其他工作六个方面。
       三、考核方式:采取百分制考核,实行平时抽查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平时抽查占10%,年终考核占90%。
       各乡镇党委半年进行自查,7月底前将自查情况上报某地委组织部;某地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次年1月20日前组织统一检查考核。
       为加大组织工作创新力度,推动组织工作创特色、出经验、上台阶,某地委组织部实行组织工作年度创新申报加分制。
       年终由各乡(镇)党委向某地委组织部申报年度创新项目,经某地委组织部评估认可的创新项目,每项加5分。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各1名,予以表彰奖励;综合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核评分标准(100分)(一)领导班子建设(20分)第一条认真抓好党委中心组学习(3分)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政治理论得1.2分;专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6次以上得0.6分;每名班子成员全年撰写2篇以上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得1.2分。
       第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民主集中制(3分)党政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得1.5分;涉及本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得1.5分。
       主要领导独断专横,导致决策失误,贻误工作的不得分。
       第三条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3分)按照上级组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召开一年两次的乡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认真制 ……

【文章共5007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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