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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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群 众 工 作工作是各级(单字替换)委组织部门、老干部部门掌握贯彻落实(单字替换)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情况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单字替换)的组织部门联系老干部的桥梁,是提供老干部工作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暂作如下规定:一、处理老干部群 众 工 作的基本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单字替换)的老干部方针政策,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老干部群 众 工 作工作要在各级(单字替换)委组织部门、老干部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政策范围内的实际问题。
3.对离退休老同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4.各级老干部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慎重地处理每一件群 众 工 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要热情、耐心、细致地听取老干部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5.办理群 众 工 作的工作人员与群 众 工 作事项或与群 众 工 作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老干部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群 众 工 作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二、受理老干部群 众 工 作的范围、要求1.反映有关老干部的政策和规定不落实的情况。
2.老干部政策咨询。
3.对各级(单字替换)委、政府的工作及老干部工作提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4.反映所在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渎职行为。
5.老同志应当如实反映情况,遵守群 众 工 作程序,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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