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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局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为创建文明庭院,加强院内管理,建立长效的物业管理机制,努力把我局院内创建成一个文明、卫生、花园庭院,根据某有关要求,结合院内实际情况,按照标本兼治、齐抓共管、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秘书工作”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某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文章共1007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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